昨天,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再次对租房提取公积金放宽政策,14日(下周一)起,能用公积金支付房租了。
必要条件: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
■本人及配偶在哈尔滨市无自有住房;
■租商品房提取额度:主城区内年租不超元,县(市)不超元;
■公租房提取额度:公租房年租累计不超当年实际缴纳的租金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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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里办事处:道里区民安街10号,
道外办事处:道外区景阳街号,
南岗办事处:南岗区十字街35号,
南岗办事处:南岗区三姓街61号,
香坊办事处:香坊区幸福路号,
香坊办事处:香坊区红旗大街号,
平房办事处:平房区渤海路6号,
松北办事处:松北区松北大道11号,
呼兰办事处:利民南京路盛世华联3号商服,
阿城办事处:阿城区解放东大街副2号,
五常办事处:五常市亚臣路号,
尚志办事处:尚志市一曼路69号,
宾县办事处:宾县迎宾尚城A区1栋西数3门,
双城办事处:双城市花园大街号,
依兰办事处:依兰县通江路95号,
延寿办事处:延寿县西同庆街号,
通河办事处:通河县通江大街66号,
客服中心
(新晚报记者杨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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