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春风十里,
微风细暖,灼灼其华。
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里
我们迎来了年的“三八妇女节”
维护“她”权益
干货满满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妇女法律意识,提升女教职工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第四小学妇联组织学校女教职工代表开展维权知识学习。
妇女权益妇女,在官方辞典中,其定义是指十四岁以上的女子的通称。不单纯指儿童,在司法解释中定义14岁以上的女性称为妇女,未满14岁的男女称为儿童。女者,指未婚女子。妇者,指已婚女子,故妇女泛指十四岁以上的女性。
截止年,中国共有女性人口6.84亿人,占人口总数的48.9%。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制定国家宏观政策时,遵循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中国政府为妇女进步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
中国政府相继制定和发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河北省颁布了《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河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条例》等切实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优化了中国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推动了妇女事业的全面进步。中国妇女不仅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而且其特殊权利的保护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
转载请注明:http://www.baozhijianjiedw.com/bzlm/12269.html